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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作为一个承载着许多社会意愿与情感的事物登上中国高等学校的教坛,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但是,由于价值理念上存在一些错误导向,使其在实践中出现了形式化和技术化,最终未能很好地实现其原本欲达到的目标。因此,当今的中国高等教育需要什么样的通识教育,是一个亟待反思的问题。
通识教育,首先是一种教育理念。它是一种关于如何办大学的理性认识,是一种大学观,是对大学要培养何种人和如何培养人的认识。就高校的通识教育而言,其目标应该是面向所有本科生的旨在培养具有融通识见、博雅精神和健康人格的完整的人。通识教育应通过特定课程的学习,了解自然、社会和自身,它的教育内容是非功利的、不指向某种专门职业的知识,是人类发展进程中积淀下来的有普遍意义的共识。这是通识教育的理念之维。
其次,通识教育的核心在于教学内容之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边界应予模糊,学科之间的壁垒应予拆除,专业之间的界限应予突破。通识教育的内容应是集古今中外一切人类文明的成果,跨学科专业、融科学人文于一体的经验、知识、智慧和方法。科学中充盈着人文精神,人文中不失科学特质。授之学生的,应为通说,而非仅为通俗的东西。因此,通识教育的课程内容不应是各种不同学科、专业知识的简单叠加,而应是由若干学科知识融合后重新编排的课程, 通识教育应摆脱各种泛泛的“概论”课方式。这是通识教育的内容之维。
第三,通识教育还是一种人才培养模式。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等都应与专业教育模式有所不同。通识教育应是以学生为中心,重过程、轻结果,重能力培养,轻知识传授的教育。要实践通识教育,需要有一系列制度作为支撑和保障,最为关键的是必须设计适应通识教育的选课制度、授课制度、学习制度、考试制度等。这是通识教育的实践之维。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中国目前各高校所谓的通识教育,基本是有名无实,或者名不符实的。我们应该做的是改变对通识教育的偏颇认识,真正将之视为大学生培养的重要内容,而不是额外的、次要的、满足学生个人兴趣或为方便学生将来就业而开设的选修课程。
也许理想的通识教育就是:当你接受了这种教育,又把当初学到的内容忘记后,最后还剩下的东西!(人文与法学院)
